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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由我所李永燕、赵家军两位律师代理的镇江某贸易公司诉江苏某建设集团(我所顾问单位)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,历经近6年的漫长诉讼终获胜诉,由此为该顾问单位避免了近亿元的经济损失。江苏某建设集团对本所“入驻式”法律顾问模式及派驻律师专业负责的工作精神给予了高度肯定。
本案系“因实际施工人私刻总包单位印章虚构巨额借款债务”引发的一起较为少见的新型纠纷案件,全案不仅涉及民刑交叉、BT工程总承包模式、实际施工人私刻公章效力、实际施工人对外借款的性质等众多争议问题,还涉及虚假诉讼、表见代理、债务加入、债权转让、诉讼时效、民间借贷、担保等众多法律关系,是建设工程领域现有矛盾的集中展现,是对我所律师专业能力和水平的重大考验。
原告起诉后,我所“入驻式”法律顾问团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第一时间深入工地现场收集整理资料、展开全方位调查,并就前期工作情况向顾问单位负责领导做了专项汇报。在此基础上,我所法律顾问团队针对案情制定了周密的“民刑交叉、层层递进”的诉讼方案,并迅速组织实施。此后,在我所律师与顾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,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大致摸清了案件的基本脉络、掌握了案涉重要证据,通过层层剥茧抽丝理清了案涉证据之间的关联关系,最终形成了书面的举证质证及庭审代理意见。本案进入庭审阶段后,我所律师当庭通过详实的举证质证、论述说理,逐一揭示了案件当中的法律关系,逐一解答了案件背后的争议问题,取得了“两审终审、连战连捷”的诉讼效果。
本案胜诉的结果,集中体现了我所长期坚持“入驻式”法律顾问服务、长期坚持专业化法律顾问团队建设的体制优势。今后,我所还将进一步探索律师法律顾问团队建设的新样式、新路径,朝着“更贴心、更专业、更高效”的方向不断迈进。